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技术

安全生产 • 2023-07-28 • 10+ 浏览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技术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涉及各行各业,数量很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情况又很复杂。使用的品种、数量差别很大,危险程度也各不相同。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使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在危险程度上并不亚于生产危险化学品,由此引发的事故约占全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 1/4 左右。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后,对"使用安全"单设一章做了规定,目的就是突出和强调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确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中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化学品使用中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安全知识缺乏,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

2)工艺不合理,工艺条件不当。例如;工艺不成熟,盲目进行工业化生产;工艺设施不完善,盲目生产。

3设施存在缺陷,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例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厂房疏散通道通。设计安装无资质,留下重大隐患;腐蚀穿孔,造成大量泄漏;敞口留隐患;违章存放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易燃场所,使用高热灯具引起爆燃等。

4操作错误,缺乏应急处置能力。例如违章操作,引起的爆炸事故;违章运输,引起的特大中毒事故;易燃易爆场所身着化纤服装,产生静电引起火灾事故;缺乏防火防知识,引起爆炸;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爆燃等。

5)管理不善,隐患变事故。例如设备未定期检查,引起爆炸;气瓶混放,导致储气罐爆炸;动火责任不落实,导致动火作业中发生事故;配方不当,工艺不合理导致爆炸;没有应急处理训练,忽视应急救援等。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基本要求

1.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安全控制的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安全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取适当的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受到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几方面

1)通过改进工艺或合理的设计,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2)通过变更工艺降低或减弱化学品的危害;

3)采取各种预防性的技术措施,防止危险变为事故和职业危害;

4)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使作业人员与危险源隔离开,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危险或有害环境中;

5)借助于有效通风,使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防止火灾或职业危害;

6)当操作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采取能自动终止危险、避免危害发生的本质安全措施;

7)当操作过程发生异常或危险性较大的情况,场所能产生报警或提示的安全措施。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控制措施

易燃、易爆化学品包括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放出易燃气体的固体。控制此类化学品的措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消除着火源或引爆源例如严格管理明火;避免摩擦撞击;隔离高温表面;防止电气火花;消除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预防发热自燃等。

防止危险化学品混合接触的危险性禁止禁忌物品混放。

泄漏控制和通风控制采取设备密闭;防止泄露;加强通风等措施。惰化和稀释使用惰性气体代替空气或添加稀释气体防止爆炸等措施。

安全防护设施∶ 阻火器;安全液封;过压保护;紧急切断;信号报警;可燃气体检测等。

耐燃、抗爆建筑结构合适的耐火等级;防火墙;防火门不发火地面;防火堤;防火间距等。

厂房防爆泄压措施。

3.使用有毒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控制措施

采取防毒技术措施就是要控制有毒物质,不让它从使用设施中散发出来危害操作人员。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 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设备的密闭化、机械化,让有毒物质在设备中密闭运行,自动化操作。避免操作人员直接接触有毒物质;

③ 隔离操作和自动控制,把操作地点与使用设备隔离开来、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起到隔离操作人员的目的;

通风排毒,采取强制通风,降低毒气浓度;

有毒气体检测,设置有毒气体报警器;

个体防护,包括佩戴各种防护器具。属于防御性措施,是防止毒气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屏障。

4.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了在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应遵守的国际公约,我国在1994 年批准了170号公约,负有实施该国际公约的义务。在1996 年、当时的劳动部。化学工业部颁发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对工人在工作场所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2002512日公布实施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我国近几年相继颁布了多部关干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的法规,例如,200998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201年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专门有一章论述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求对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一定量的化工企业要申办安全使用许可证;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都从不同方面对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为一部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行政规章,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弥补了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方面的管理空白。《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 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目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其管理要求等同于生产、储存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化学品企业。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文件的单存转让 并在转计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危险品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使用剧毒品的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使用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品的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剧毒品的使用企业应当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防止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对于工作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时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在使用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在工作场所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对盛装、输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以表明其危险性,应按国家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应经常进行关于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培训,令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 自救措施。

5.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6.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在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使用中,如果不注意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防护,很容易造成职业中毒伤害事故。大量的事故案例表明,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生产条件差,缺少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二是劳动者缺乏安全意识和职业卫生知识,不懂得安全防护。因此,在防范化学品伤害事故中,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各项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由于化学品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因此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且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防止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对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伤害

7.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于 2002 512日批准公布并施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除该条例之外,《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使用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

综合这些规定,主要内容有.

1)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4)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6)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7)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云者在户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厌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I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 用 人 单位厅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节生培。及有关取业 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10)用人单位维护、维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维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维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维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1)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

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太 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未采取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3)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者依据规定行使权利,取消或者减少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14)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④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5)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

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制。

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1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

工业毒物的种类繁多,影响巨大,职业中毒约占职业病总数的一半。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预防职业中毒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职业中毒的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采用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预防职业中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防职业中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内部接触物的性质,制定预防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消除毒物

在生产中,利用科学技术和工艺改革。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质。

3)降低毒物浓度

降低空气中毒物含量使之达到或者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中心环节。为此,首先要使毒物不能逸散到空气中,或消除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其次,对逸出的毒物要设法控制其飞扬、扩散,对散落到地面的毒物应及时消除;最后,缩小毒物接触的范围,以便于控制,并减少受毒物危害的人数。降低毒物浓度的方法包括;

① 改革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采用远距离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等。如用真空灌装代替热灌法生产水银温度计,用四氯乙烯代替四氯化碳干洗衣物,用静电喷漆代替人工喷漆等。

 ②通风排毒。应用局部抽风式通风装置将产生的毒物尽快收集起来,防止毒物逸散。常用的装置有通风柜、排气罩、吸气罩等,排出的毒物要经过净化装置,或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后排空。

合理布局。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的作业应与无毒的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及防范手段。

安全管理。对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4)个人防护

做好个人防护与个人卫生,对于预防职业中毒虽不是根本性的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起着重要作用。

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如接触强碱、强酸应有耐酸耐碱的工作服,对某些毒物作业要有防毒口罩与防毒面具等。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减少毒物作用机会,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合个人专用更衣箱等。

5)增强体质

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发体育锻炼,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组织青年进行有益身心的业余活动,以及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等,对提高机体抵抗力有重要的意义。

6)严格进行环境监测、生物材制监测与健康检查

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实施就业前健查、排除职业禁忌证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问题并及时处理。

9.预防职业中毒的通风排毒措施

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其中主要是呼吸道。从大事故案例来看。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毒。是防范事故的一个最重要技术措施。

通风按其动力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其范围又可分为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通风排毒措施是一种简便易行又十分有效的防毒措施。

1)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是指有毒物质比较集中,或作业人员经常活动的局部地区的通风。局部通风有局部排风、局部送风和局部送、排风三种类型。

2)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是用大量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的有毒气体冲淡至符合卫生要求的通风方式。全面通风多用于毒源不固定,毒物扩散面积较大。或虽实行局部通风。但仍有毒物散逸点的车间或场所。全面通风只适用于低毒有害气体、有害气体散发量不大或作业人员离毒源比较远的情形。全面通风不适用于产生粉尘、烟尘、烟雾的场所。

3)混合通风

混合通风是既有局部通风又有全面通风的通风方式。如局部排风,室内空气是靠门窗大量补入的 在冬季大量补入冷空气 会使房间过冷,往往要采用一套空气预热的全面送风系统。

10.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

根据有毒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劳动者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1)呼吸防护措施

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是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职业中毒的主要措施之一。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防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措施,根本解决办法还在于改善劳动条件,降低作为场所有毒物质的浓度。用于防毒的呼吸器材,大致可分为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和隔离式防毒呼吸器两类。

(2)皮肤防护

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等,这些防护用品可以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皮肤的接触。对于外露的皮肤,则须涂上皮肤防护剂。由于工种不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也有所区别。操作者应按工种要求穿用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对于裸露的皮肤,也应视其所接触的不同物质,采用相应的皮肤防护剂。

皮肤被有毒物质污染后,应立即清洗。许多污染物是不易被普通肥皂洗掉的,而应按不同的污染物分别采用不同的清洗剂。但最好不用汽油、煤油作清洗剂。

(3)消化道防护

防止有毒物质从消化道进入人体,一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有毒工作场所作业时,应按照规定不饮水不吃食物,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体内;二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注意搞好个人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