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知识——保安员

安保人员 • 2023-08-10 • 40+ 浏览


基础理论知识——保安员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保安员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


一、保安员的管理

保安员的管理包括保安员的招录、待遇与从业保障、培训、考核、奖惩等。

1.保安员的招录

(1)保安员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2)保安员证的取得。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3)不得担任保安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2.保安员的待遇与从业保障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为保安员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权益提供保障。

(1)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明确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保安从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保安员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保安从业单位与保安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参加社会保险。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有关社会保险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缴纳保费,个人不需要缴纳。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3.保安员的培训

无论是刚刚招录的保安员,还是已经在岗的保安员,保安从业单位都要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他们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由本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委托保安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既可以组织保安员脱产培训,也可以利用保安服务之余的工作时间进行培训;既可以进行理论培训,也可以进行现场案例教学。

4.保安员的考核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通过考核,加强对保安员队伍的管理,优化保安员队伍建设,提高保安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5.保安员的奖惩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保安员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安员的装备

保安员的职业风险相对较高。为了保障保安员自身安全、增强保安员有效完成保安服务的能力,在岗保安员应当配备必要的装备。同时,为了便于开展保安服务工作,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也需要配备一定的交通、通信工具。保安员装备分为保安员服装、执勤装备、被动防护装备和主动防卫装备,主动防卫装备的增配应报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保安从业单位应建立保安员装备选定、采购、使用和保存、维护、报废等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对保安员装备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1.保安员服装

保安员服装包括外衣裤、服饰、腰带、鞋、帽等。

2.执勤装备

保安员执勤装备包括交通工具、照明设备、安检仪器、巡更设备、录音录

像设备、通信设备等。

3.被动防护装备

保安员被动防护装备包括防刺服、防暴头盔、防弹头盔、防弹衣、防爆毯、

盾牌、防割手套等。

4.主动防卫装备

保安员主动防卫装备包括防暴枪、保安防卫棍、约束叉等。


三、保安员的职责

保安员的职责是依据保安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保安服务公司与客户单位约定的区域内执行保护客户单位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四、保安措施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条例》规定了保安员依约履行职责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一般情况下,保安员要先查验出人人员的证件,查验后根据客户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再对需要出入保安服务区域的车辆和货物进行登记。

2.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属于保安服务业务范围,保安员有权根据保安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保安服务区域内进行相应的活动,但这类活动严格限定在服务区域内,不得超越服务区域进行。

3.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受机场、车站、码头等客户单位的委托,保安员可以对有关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需要注意的是,安全检查是一种民事行为,不是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保安员不具有执法权力。

4.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时,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影响。为确保押运物资的安全,在押运过程中,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可以通过拉设警戒线、隔离带、排列人墙等方式将押运的物资与周边相隔离,形成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但隔离区的设立要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影响。

5.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员,保安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保安员应当予以协助。

6.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保安员的禁止行为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保安员的行为规范

保安员的行为规范是保安员在从事保安服务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履行好保安服务职责、保证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一是品行规范: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尤其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遵从保安服务契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二是形象规范:礼貌待人;行为举止得体;着装合乎要求;执勤区域整齐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