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人员安全职责与安全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

电工作业 • 2023-07-18 • 10+ 浏览


电气作业人员安全职责与安全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

 

一、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的专业人员。根据规定,电气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职责

电气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首先,其作业过程和工作质量不但关联着自身安全,而且关联着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其次,工作点分散、工作性质不专一,不便于跟班检查和追踪检查。因此,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技能,必须具备良好的电气安全意识。

电气作业人员应当了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统一关系,把生产和安全看做是一个整体,充分理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就岗位安全职责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标准、法规、制度和规程。包括各种电气标准、电气安装规范和验收规范、电气运行管理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2)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电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3)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4)努力学习安全规程、电气专业技术和电气安全技术;参加各项有关安全活动;宣传电气安全;参加安全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除前面提到的忠于职责、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外,还应注意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生产任务。应特别注意杜绝以电谋私、制造电气故障等违法行为。

培训和考核是提高专业其安全技术水平,使之获得独立操作能力的基本途径。通过培训和考核,最大限度地提高电气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电气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后,方能开始工作。上述安全技术措施由值班员实施,无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1.停电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1)待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1规定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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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44 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1-1的规定,但小于表1-2的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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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以确认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高压直流线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带金属部分的绝缘棒或专用的尘缘绳逐渐接触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的验电方法,判断线路是否有电,验电时厂戴绝缘手套。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的指示等,不得作为无1 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3.装设接地线

当验证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证工作人员在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部位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停电设备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并应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²。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用。接地线必须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才能进行的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等)需经特别许可。拆除一相接地线、拆除接地线而保留短路线、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等工作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在工作地点、施工设备和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指令执行。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2规定数值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1-1规定的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符合耐压试验要求。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外面。同时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5.在高压设备上工作的情况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有以下三种情况

(1)全部停电的工作。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全部停电,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室外高压设备(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全部停电。

(2)部分停电的工作。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但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3)不停电工作。包括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危险的工作,允许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2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6.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气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电气线路的检查包括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2)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电缆线路一般是敷设在地下的,要做好电缆的安全运行与检查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电缆的敷设方式、结构布置、走线方向及电缆头位置等。对电缆线路一般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应该经常监视其负荷大小和发热情况。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3)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要搞好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也必须全面了解车间配电线路的布线情况、结构形式、导线型号规格及配电箱和开关的位置等,并了解车间负荷的大小及车间变电室的情况。车间配电线路有专门的维护电工时,一般要求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

 

四、电气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1)第一种工作票(见表1-3)。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包括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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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种工作票(见表1-4)。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包括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在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班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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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一式填写两份,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可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口头或电话命令。用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工作票以外的其他工作。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2.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票签发人由车间(分场)或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安全工作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或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范围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等。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车间(分场)或工区(所)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的职责范围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工作监护制度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一起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每日收工,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首先重新检查安全措施,确定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