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023-07-17 • 10+ 浏览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与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导致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扩大,或者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2)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事故调查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四、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生产安全_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